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包含以下四种类型:
1.初次申报:首次注册,申报系统中尚无任何申报记录时,默认为初次申报;新建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超期未申报的应尽快进行补充申报。
2.变更申报:系统中已有用人单位申报记录,当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企业规模、经济性质、主要产品等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超期未申报的应尽快进行补充申报。
3.年度更新:用人单位在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出具报告后应进行年度更新,更新内容含基本信息、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产品情况、接触危害因素种类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年度更新每年只能更新一次,11个月<申报间隔时间<13个月,≥13个月视为未及时更新,未开展定期检测与定期体检不更新。
4.注销申报:若企业已经向工商部门申请了企业注销,并取得了“准予注销登记书”,应进行注销申报,以便于管理机构及时获取本企业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