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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成职卫丨@企业必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可以不做吗?​附:用人单位部分《职业病防治法》处罚一栏表

时间:2023-05-31 点击次数:486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工作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它是保障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水平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如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会产生经济损失,更要承担企业信用方面的影响!





案情概要

近期,某卫健委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未查见该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氢氧化钠,至本机关监督检查时,该公司从未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氢氧化钠进行过检测、评价。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违法行为。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时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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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1.检测、评价周期: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风险程度: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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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处罚一栏表(用人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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