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政策速递丨新规征求意见!食糖生产许可审查迎来调整,新增红糖、液体糖分类!

时间:2026-09-18 点击次数:4

image.png

为进一步规范食糖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适应行业产业升级、工艺革新与产品迭代发展新形势,筑牢食糖质量安全防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究起草了《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并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10月16




《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主要修订内容



(一)拓宽许可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合食糖产品特性,本次修订的《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留原细则中仍具有适用性的内容,将食糖、红糖等相关标准中界定的食糖类别整合至新版《细则》中,结合食糖生产实际,增加红糖、液体糖、其他糖细类,共设置10个细类,实现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食糖品种的全覆盖。

(二)强化风险防控要求针对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糖掺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明确规定食糖中不得添加淀粉糖,生产企业不得以复合糖、复配糖浆或预混粉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糖;红糖生产应具备从甘蔗处理开始的完整生产工艺;有硫漂工艺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规定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并建立监控记录。

(三)提升食糖生产条件。针对部分制糖企业设备设施老旧、防护措施缺失、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食糖生产场所、生产作业区划分等要求,细化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配置标准,规范食糖常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布局等,提升食糖生产条件要求,从生产端强化食糖质量安全保障。

(四)明确食糖分装要求。根据食糖行业季节性生产、分装企业比例较高的特点,结合监管中发现分装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情况,严格分装企业审查要求。规定分装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原料供应商审查制度,对其采购的食糖原料制定验收制度并落实;分装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生产场所,并明确各作业区划分;食糖分装不得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分装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生物、化学、物理污染;明确分装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等

(五)强化食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针对部分食糖企业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强化企业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标签管理、运输和交付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防护、文件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确保从制度上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iyan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2.《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16日


  • 电话:029-81299806  029-81299808

  •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东路99号西安佳为科技产业园104栋4层

营业执照电子版在线查看

Copyright © 2021-2025 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2021006071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402000153号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扫码咨询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029-81299806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