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经营与及时备案
除公园、体育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备案类场所外,其余酒店、理发店、美容院等公共场所开业前须申领卫生许可证。
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7类场所,营业起30日内完成卫生备案。
2.建立卫生管理体系
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至少留存2年。
档案包含:检测记录、用品消毒台账、设施维护记录、空调清洗记录、员工健康与培训资料、物资索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每年体检,持健康合格证明才可上岗。
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患者,未痊愈前不得接待顾客。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4.保障场所卫生条件
保证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达标;配齐清洗消毒、卫生间、病媒防鼠防虫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挪用。
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检测,不合格及时整改,检测结果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
5.公共用品用具管理
毛巾、床单、杯具等重复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禁止重复使用。
6.事故上报与控烟管理
发生健康危害事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张贴禁烟标识;室外吸烟区避开人行通道,安排人员劝阻吸烟,场所内不得放置售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