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群众日常消费、活动的重要场所,卫生安全关乎大众身体健康。做好年度卫生检测是法定的合规要求,也是门店经营的必备底线。当下一些商家存在检测超期、伪造报告等违规行为,被监管查处。本期以案说法,为广大经营者普及合规知识、敲响安全警钟。
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理发店长期未按规定开展年度卫生检测,店内公示卫生检测报告早已过期。在核查过程中,该店家为逃避监管,刻意伪造卫生检测报告,试图蒙混过关。经核实,其提供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
鉴于当事人存在弄虚作假、拒不落实卫生检测要求的恶劣情节,执法部门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目前店家已完成整改、足额缴纳罚款,案件已办结。
很多经营者误以为“卫生检测可做可不做”“过期几天没关系”,实则早已触碰法律红线。针对本次案件,相关法律依据为所有公共场所经营者划清合规边界:
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公共场所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必须保障卫生安全;可重复使用用品用具严格落实一客一换、清洗消毒、全程保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重点硬性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按规范,对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开展卫生检测,每年检测不少于1次。
未按规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由卫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卫生质量不达标的,处2000元—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