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事关劳动者身心健康,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管控工作。本文结合《职业病防治法》,梳理用人单位十大法定责任,方便企业自查自纠、规范履职。
核心内容:书面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员工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及防护措施。
此外,还应在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这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员工知情权的基础。
核心内容: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培训不仅仅是走过场,必须确保劳动者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卫生知识。
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方法以及应急自救互救技能。
对于在岗期间的员工,还应定期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核心内容:安排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这是一项全过程的健康监护:
上岗前:发现职业禁忌证,避免有基础疾病的人从事不适合的工作。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根据危害程度定周期),早期发现健康损害。
离岗时:确定员工在离开时身体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
注意: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检查结果必须书面告知劳动者。
核心内容:安装有效的通风、除尘、降噪等防护设备。
企业必须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于产生粉尘、毒物、噪声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配套的通风排毒、除尘净化、隔音降噪等工程防护设施,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核心内容: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
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耳塞、防护服等)。这些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能以发放钱物替代发放防护用品。同时,企业有责任指导和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核心内容:定期检测危害因素,并向员工公布结果。
企业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核心内容:开展线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企业需要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如果企业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发生变更,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核心内容:建立并永久保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这是一人一档,且必须长期保存,它是劳动者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重要依据。
核心内容: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例如在噪音区张贴“戴护耳器”标志,在化学品区张贴“当心中毒”标志。
核心内容:发生职业病时,依法承担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企业应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需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的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该企业承担。此外,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