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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丨喜欢在直播间买食品的必看!新规13类食品禁播+10项行为禁令

时间:2026-01-20 点击次数:10

近年来,食品直播带货乱象频发,让不少消费者踩了坑。1月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专业解读,并回复群众关心问题。


《规定》整体专业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就《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等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食品的新渠道。但与此同时,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间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是层出不穷,有的消费者称之为“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

还有一些直播间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食品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些老年消费者为了保健,被一些无良主播忽悠,从直播间买回了一堆“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的“问题食品”,当他们想要退货维权时,还处处碰壁,也让广大消费者叫苦不迭。

以上这些现象,暴露出了网络平台入网审核缺位、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也发现,对于网售食品的监管,存在相关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问题,现有制度规定难以实现全链条的有效监管。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食品直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专门组织起草了这个《规定》。在起草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了各方的合理建议,确保《规定》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贴合行业实际。

接下来,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的主要内容——这个《规定》一共有33条,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了6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适用的范围。《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了监管的范畴。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按照这个《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出了问题,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得负责,谁都别想逃避责任。

二是压实了平台的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平台要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规定》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在网售食品领域的“责任田”。不管你平台的“田”里种的是“草”还是“稻谷”,平台都得管,都得负责。

三是区分了不同主体的责任。针对不同直播形式的特点,《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要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也就是说,“做食品的”如果开直播,必须要有相应资质;假如你是“纯带货的”,那么你就必须要加强选品把关。谁都不能糊弄消费者!

四是细化了禁止性的要求。《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规范直播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这就相当于给直播带货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凡是在清单上的食品,在直播间里坚决不能卖!我们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去买。

五是强化了监管的措施。《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到日常的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中,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

六是完善了消费者的保护。《规定》要求平台必须开通便捷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置消费者的诉求。这样一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直播带货监管和执法的时候,就有了更多的抓手和依据,消费者维权也有了更多的底气。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规定》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督促地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新规的监管痛点及禁止核心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新规对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和直播行为规范作出了细化规定,请问这些规定是针对哪些突出的监管痛点?核心的禁止要求有哪些?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

新规对禁止性规定的细化,主要是针对监管实践中最突出、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三大痛点一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二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三是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者判断。

针对这些痛点,《规定》明确了两大核心禁止要求:

一是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这些规定直接回应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为直播间食品划定“红线”。

二是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问题。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同时明确规定,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底线”。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禁止性规定既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针对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要求,通过划定“红线”,明确“底线”,让食品直播行为更加规范,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更好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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