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虾仁、夹生鸡翅、集体肠胃炎……新学期开学不到一个月,多地校园餐安全问题接连曝光,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一勺一餐,关乎学生健康成长;一饮一食,皆是家长牵挂所在。
然而,新学期伊始,校园餐安全事件却频上热搜:
上海多所学校的午餐虾仁被指发臭,学生出现不适;
山东某校发生集体肠胃不适事件;
广东汕尾一学校鸡翅被曝未煮熟……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11日发布8件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涉及食材供应商、供餐饭店、食堂经营者、监管主体等,涵盖从食品标签、保质期到伪劣食材、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类型的涉校园食品安全案件。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敲响警钟,筑牢安全防线。
9月2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王嘉毅对近期引发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作出回应。
“近几年,我们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直接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王嘉毅表示,教育部已制定校园食品安全指引,规范了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售卖等关键环节,组织了从业人员培训。
教育部推动中小学普遍成立了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对保温、冷冻等硬件进行更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王嘉毅坦言:“近期地方仍然出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警示我们专项整治任务仍然艰巨。”他表示教育部将“抓紧不放、持续用力,特别是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源头管理对原材料的采购要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对每一批次的原材料都要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气味、新鲜度等基本指标,以及可能存在的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安全隐患。
对于像虾仁这类容易变质的水产品,要特别注意其储存和运输条件,确保在整个供应链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环境,防止腐败变质。
禁止提供过期、变质、掺假、掺杂、伪造、假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严格把控食材的进货渠道,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
(1)建立健全的索证索票制度,向上游供应商索要每批次食材的进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等相关资料。
(2)建立详细的食材进货台账,记录食材的进货日期、数量、供应商信息等内容,以备查验。
(3)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
是否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腐败、变质、污染等现象;
预包装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破损,内容物与产品标识是否一致;
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并留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食用农产品是否含有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载明的事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有无明确食材储存条件,运输时是否满足储存要求。
食材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变质。
储存环境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虫害和霉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开,离地离墙10cm存放。
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贮存过程应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有明确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应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
按照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存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情形的,应及时清理销毁。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员工遵守食品安全规定,鼓励企业内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