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过期了还可以继续营业吗?
不可以!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到期前可申请延续,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到期仍继续营业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或者未办理卫生备案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