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铝的残留量超标,很多消费者会感觉比较陌生。其实,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豆类制品、油炸食品等都可能会使用含铝的添加剂,今天跟着小阔一起了解下: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及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可作为膨松剂、稳定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使用后会有铝元素残留在食品中。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JECFA制定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人(全人群)终生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我国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吃进去的铝按平均值算,低于JECFA提出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然而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有一定的健康风险。其中,淀粉制品、面制品、膨化食品等是铝摄入的主要来源,7-14岁儿童应尽量避免摄入铝含量相对较高的食物。
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人体摄入过量的铝,会沉积在肝脏、肾脏、大脑等部位,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现行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粉丝/粉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食品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豆类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为≤100mg/kg,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为≤500mg/kg,粉丝/粉条为≤200mg/kg。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

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粉丝、粉条产品中铝残留量超标,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的原料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所致。
日常想要减少铝元素的摄入,要注意均衡饮食,可适当多吃新鲜的水果蔬菜、粗粮,可一定程度干扰身体对铝的吸收,不要只吃馒头、包子、油条等这类可能存在铝元素超标的食物。